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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员是一种舒适的工作状态

发布时间:2023-04-07

2020年开始,我受聘担任遂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1年受聘担任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两年来,秉持着公平公正,依法履职的工作原则,我多次被选仲裁员审着、裁着案件,现将担任仲裁员的一些切身感受记录如下:

担任仲裁员,能触到各种不同类型的案件,这让我能始终保持着专业上恒久的新鲜度和兴奋度听着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两边讲着他们的故事,帮他们梳理着那些各不相同的事实,发掘着隐藏其后的法律关系,评判着自己领会的法理人情,裁决着自己的意见与结论,对于我这法律专业控来说,其乐趣也无穷,至于所案件大与小、难与易其实都不重要,能在案件中挑出能触动我思考的兴趣点、问题点最显重要。

仲裁员与仲裁委员会是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员貌似可以随心所欲、不受约束地裁决案件,我以前也以为如此,但真正身处其中后,看法也变了,仲裁其实是一种“形散而神不散”的社会纠纷解决机制,它是有一定的程序设置保障,加之仲裁员大多受内生的责任感所自律,自律与他律较好结合是这一机制合理存在的缘由。相较于法院的法官,仲裁员优越性在于更为独立,不用迁就、屈服于领导或其他权威的意见,不容易被左右。在你裁决的案件中,你就是真正能举起并敲响小锤子的人这一点,我的体会尤甚于他人。

仲裁是一裁终局。作为仲裁员,查明了所办案件的基础事实,想清楚了自己的观点,程序上把控到位,就可以作出裁决,没有任何上级,不用担心结论被颠覆,你尽可以自由发挥,讲自己的法理人情。我常常觉得,站在裁判者的角度,其实对于有些案件而言,是没有标准答案的,如同审美,都是见仁见智的,横看成岭侧成峰,能自圆其说,言之成理就是好裁判。

仲裁机制起源于欧洲,发端于民间,是基于信赖基础上形成的第三方裁决机制,仲裁以布衣之身聆听两边的言词,摆事实、讲道理,办案过程具亲民性,不需具严肃之面孔,像个邻家大叔一样说说、聊聊,最后拍个板,那才是和谐社会应有的样子。

总而言之,我挺喜爱仲裁这档子事,因为它更让我感觉自在,是能让我生出舒适感的一种工作状态,是我重要的人生体验。我日常的主要工作是律师,但律师工作离自在舒适还有遥远的距离,我更希望经常性地切换在律师和仲裁的频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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