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官司不得不了解的17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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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


  起诉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风险有两个:一是法院不予受理,即告也白告;二是法院受理后驳回起诉,等于败诉。


二、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


  起诉不符合管辖规定的风险是:向甲法院起诉,但甲法院没有管辖权,案件最后由其他法院审理。


三、诉讼请求不当


  该风险书提示:“当事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应明确、具体、完整,对未提出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会审理”。诉讼请求不适当的风险是:⑴法院不审理;⑵法院不支持;⑶白交诉讼费。


四、逾期改变诉讼请求


  当事人逾期改变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风险是:法院不予审理。


五、超过诉讼时效


  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时间一般为二年(特殊的一年)。超过诉讼时效的风险是:其诉讼请求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即告也白告。


六、授权不明


  委托诉讼代理诉讼事务,如果授权委权书对授权事项不明确的,其风险是:诉讼代理人就特定事项(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调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等)发表的意见,没有法律效力,即没有法律意义,亦即说也白说。


七、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


  当事人不按时交纳诉讼费用的风险是:⑴法院将按自动撤回起诉、上诉处理,即白告了。⑵在提出反诉的情况下,法院将不会审理。


八、申请财产保全不符合规定


  申请财产保全的风险是:⑴法院不采取保全措施;⑵申请被驳回;⑶赔偿损失。


九、不提供或者不充分提供证据


  打官司不提供相应证据的风险是:面临不利的裁判后果,即法院不支持其提出的主张和要求。


十、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


  当事人超过举证时限提供证据的风险是:法院可能视其放弃了举证的权利,即不举证。


十一、不提供原始证据。


  当事人不提供原始证据:风险是:⑴证据的证明力受到影响;⑵证据不被采信。


十二、证人不出庭作证。


  证人不出庭作证的风险是:⑴该证人的证言的证据效力受到影响;⑵该证人的证言不被采信。


十三、不按规定申请审计、评估、鉴定。


  当事人不按规定申请审计、评估、鉴定的风险是:产生不利于自己的裁判后果。


十四、原告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庭。


  原告起诉后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庭的风险是:⑴起诉将被按自动撤诉处理,即等于没有起诉;⑵如果被告反诉的,将在反诉中作为被告缺席审判。


十五、被告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庭。


  被告不按时出庭或者中途退庭的风险是:法院将缺席判决。


十六、不准确提供送达地址。


  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中,当事人不准确提供送达地址的风险是:法院送出的诉讼文书被退回,但在法律上被视为已经送达。


十七、逾期申请强制执行等。


  当事人超过规定期限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风险是:法院不受理其申请,即官司白打了。


联系人

主任律师

谢文强

电话13981905353

执业证号 1510119941078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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