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问题

分享 ...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联系人

主任律师

谢文强

电话13981905353

执业证号 15101199410782750

查看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