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功和重大立功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投案自首后,在主动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的同时,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或者犯罪分子提供重要线索,使案件得以侦破的行为,可视为立功。
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是指揭发他人与自己共同犯罪的事实和揭发他人单独或他人与第三人共同犯罪的事实。揭发他人的犯罪事实,应当符合:
一、确有犯罪事实存在,而不是违法和违反道德的行为;
二、揭发的犯罪事实和犯罪行为人是司法机关尚未发现的犯罪事实;
三、揭发的犯罪事实经司法机关查证属实。
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可以是正在交待自己犯罪事实的罪犯,也可以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罪犯,还可以是正在服刑改造的在押犯。
对于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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