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联手诉讼转基因食用油标识不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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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8月19日,市民张力在昆明家乐福公司购买了一瓶1.8升金龙鱼牌食用调和油,回家后才偶然在标签左上角配料表的下面发现这瓶油的原料是转基因的。张力认为,生产商明知国家法规、规章对转基因食品应进行“明显”、“醒目”标识的要求,但为追求销量而故意用极小的字体在产品包装的边角上进行标注,刻意隐瞒产品原料为转基因大豆、菜籽的事实真相,导致自己错误选择购买,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产品代言人奥运冠军林丹、谢杏芳自己不食用转基因食用油,却向消费者进行虚假宣传推荐,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张力遂委托云南同润律师事务所许思龙律师将超市、生产者和产品代言人告上法庭。此案2015年1月22日开庭审理,尚未作出判决。据悉,全国已有多名律师针对市场上转基因食用油普遍存在标识不清的问题,向全国多个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商家“欺诈”消费者。目前已有9件立案,涉及品牌包括金龙鱼、福临门、香满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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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律师

谢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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