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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为孕期妇女和新生儿提供免费服务

发布时间:2019-07-31


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8月1日起,陕西将对夫妇至少一方具有陕西省户籍或夫妇非陕西省户籍但女方在陕居住6个月以上的孕妇及其新生儿,提供免费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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