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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级公立医院开展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发布时间:2019-07-31


《浙江省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8月1日起施行,方案调整11类、938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提高偏低的技术劳务型医疗服务项目价格,降低偏高的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取消可单独收费医用耗材加成政策,实行零差率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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