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息休假方面的法律风险应对策略

分享 ...

一、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假期的计算: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累计工作年限是指自劳动者工作的年限总和,包括在其他单位的工作时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比如一劳动者在A公司工作4年,中间休息1年后应聘到B公司工作7年,再休息1年,现应聘至C公司,那么该员工累计工作11年,该员工在C公司享受的年休假为10天。

  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特殊情况下员工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被派遣职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天数多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少于其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的,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应当协商安排补足被派遣职工年休假天数。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二、建立企业休息、休假规章制度


  (一)、制定明确的工作休息规章制度:明确职工上下班作息时间;明确职工迟到、旷工的处罚规定;明确加班、调休等的补偿办法;明确事假、病假的请假手续及工资扣发规定等等。

  (二)、履行“民主程序”进行讨论:即在制定关乎职工权利方面的事项时,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可选择工会的参与制定,如客观原因无法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未建立工会参与的,可以适当方式征询职工意见和建议,并将相关民主程序的履行体现在规章制度当中。

  (三)、除对于法定带薪休假规定之外,对于事假、病假进行严格把关,制作统一的请假申请单,列明请假事由,与工资扣减制度相结合。完善扣发工资的相关手续凭证。


三、对于探亲假、婚假、产假、看护假、丧假、节育手术假等假期,用人单位应当视为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工资。


四、病假、企业职工在患病(职业病除外)或非因工负伤期间,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职工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联系人

主任律师

谢文强

电话13981905353

执业证号 15101199410782750

查看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