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宣判全国首例流量劫持刑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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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全国首起流量劫持刑事案件:两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以及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对于流量劫持,网民还很陌生,但上网时遇到各种恶意软件修改浏览器、锁定主页或不停弹出新窗口、强制访问某些网站的现象却很常见。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决的全国首起流量劫持刑案,使得这种司空见惯的流量劫持行为首次被定罪,也揭开了鱼龙混杂的互联网生态系统的冰山一角。流量劫持案件的判决,对保障我国互联网安全,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

流量劫持能带来巨大的暴利,却不用承担太大的风险和损失,因此流量劫持也成为业界公开的秘密。流量劫持行为稍纵即逝,举证难度大,再加上执法部门对政策把握不准,导致此类行为难以被查办。本案从法律层面对流量劫持行为予以惩处,对此类案件的办理具有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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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律师

谢文强

电话13981905353

执业证号 1510119941078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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