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栓狗链引冲突,孰是孰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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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放】


  因为赶时间去工作,顺便将家中6个月大的金毛带出门溜,想着几分钟就回家便没有给狗拴绳子。在走到距超市还有五六十米时,兴奋的狗狗看到前面有小朋友便摇着尾巴跑过去了。“狗狗一边跑我一边追着把它喊回来,同时还大声对小朋友身边的家属喊,狗狗不会咬人。”女子称,自己还没追上狗,便看见小朋友的爷爷朝狗狗的肚子狠狠踹了一脚。随后,看见自己的狗被欺负,她便上前理论,询问对方为何要踢狗。“大爷说我家狗把他家小孩扑倒了,如果狗咬伤了孩子怎么办。”女子觉得有些委屈,自己的狗并没有扑倒小孩,接着双方开始争执起来,事情越演越烈,双方随后发生肢体冲突。女子自称,肢体冲突中,她被小孩的爷爷和母亲暴打。她在微博中还配了几张脸部、身上受伤的照片,从照片上看出她右脸红肿,有多条长伤痕,脖子、背部也有十几厘米伤痕。


【律师点评】


一、如狗咬人,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9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为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99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的女子出门遛狗不采取安全保障措施,即使该女子声称狗狗很温和,不会咬人,但是这根本无法保障狗狗确实不会伤到小孩子,毕竟孩子现如今没有任何抵抗的能力。


二、如人打狗造成伤害,怎么处理?


  现在的问题是由于小孩子的爷爷踹了狗狗一脚而引发双方大打出手,最终导致了人身侵权。对于孩子爷爷踹狗狗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评价为紧急避险,由于女子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行为,狗狗走向孩子时,孩子爷爷认为孩子正处于危险当中,如不采取避险行为,就会造成难以挽回的后果,所以他采取了紧急避险的行为,至于当时是否处于正在发生的危险中还需要相关证据证明才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31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承担适当的责任。但如果证据表明当时狗狗确实不可能侵害孩子,那么孩子爷爷的行为可能就是假象避险行为,由此对狗狗造成的伤害,最终要对狗狗主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损失。


三、双方大打出手,怎么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务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案是由于狗狗被打而引发的纠纷,最终双方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还需要考量当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证据证明的情况。


联系人

主任律师

谢文强

电话13981905353

执业证号 1510119941078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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