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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规范物业服务费收缴

发布时间:2019-07-31


广东省发改委、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8月1日起,政府指导价范围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备案管理取消,垃圾和余泥渣土清运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装修保证金(押金)不列入政府定价管理事项,价格主管部门不再核定小区出入证制作工本费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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